何必搶當策展人



「策展人」是個很怪異的名詞,我其實不太明白它的定義。有時它代表的是行政討論時的一個發聲對象;有時代表選出好的藝術計畫;有時代表協調安排計畫產生時的爭執和論辯。它是一個在不斷發展、塑型的角色。
       ~Nato Thompson(轉引自今藝術〈被綁架的策展定義?Nato Thompson談另類策展形態〉)




這幾年,台灣似乎刮起一陣策展人旋風,策展人這個詞彙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來,除了展覽之外,還有影展、活動表演和論壇都特別註明了策展人姓名,策展人這個頭銜也彷彿名牌包一樣,成為一種彰顯身份的特殊標記與光環。

種種現象充分顯示著,策展與策展人的詞義被過度的擴張與濫用。

然而,令人感到好奇的是,這些人真的瞭解策展人是什麼嗎?

自從我從事展覽規劃工作以來,「策展人」這個名詞就一直困擾著我,最常遇見的情況就是,「策展人」人人搶著當,但是策展的工作就是我在承擔。詢問過同樣在從事展覽工作的同學們才發現,這樣的情況也面臨類似的問題。

原來,策展人的角色與定位不明,在台灣是一個普遍現象,因為它仍隨著時代不斷在改變與發展。然而,儘管不明白策展人的真正意涵,每個人依舊可以各自解釋、各自表述,各自想像著自己是策展人,甚至藉著「策展人」之名爭權奪利,或是因為搶奪「策展人」之名而翻臉的事件也所在多有。

那麼,「策展人」究竟是什麼呢?

「策展人」這個名稱其實是從「curator」一詞翻譯過來的,它的原意並非是指展覽策劃者。

根據G. Ellis Burcaw《博物館這一行》一書對「curator」的解釋,在博物館裡「curator」較常用來指館長或是標本文物的管理員,後來隨著照顧標本文物的管理逐漸專業化,curator對標本文物的相關學科也十分專精,甚至是該領域的學者,因此後來curator被稱為在博物館工作,對藏品相關領域有學術研究的專業人士。簡單來說,就是藏品研究人員。英國系統中,甚至以「keeper」一詞來代替curator,如此就更能貼近curator職務的內容。


台灣的當代藝術界將curator翻譯成「策展人」,用來指策劃展覽的專業人士,有時兼具經紀人與資源整合的角色,又像是策展團隊中的最高決策者。這讓curator的原本意涵有了改變,較偏重於藝術行政而非藏品研究,同時,也讓curator的定義,受限於中文翻譯,忽略了藏品研究的原意。

藝術界資深策展人陸蓉之教授,在2010年接受全球華文藝術網顧展蓉專訪時提到,自己是把curator翻譯為策展人並引進台灣的第一人,然而curator演變至後來,卻變成一個利慾熏心的monster,這不是她的本意。在文中也提到了策展人角色的轉變,原本一個策展人應該對展覽負起「學術上」的責任,但今天更多的策展人必須負起「營運上」的責任。


由於策展人的角色由原本的學術研究轉變為行政營運時,也使得策展人的定義變得相當廣泛,就如同〈被綁架的策展定義?Nato Thompson談另類策展形態〉一文中提到:

  李維史托(David Levi Strauss)在2006年一篇談及史澤曼(Harald Szeemann)和霍布斯(Walter Hopps)後的策展時代文章中,列舉了幾種不同描述curator工作內容的同義詞:行政代言人(Administrators Advocates)、電影導演(Auteurs)、掮客(Brokers)、行政官僚(Bureaucrats)、製圖者(Cartographers)、催化劑(Catalysts)、合作夥伴(Collaborators)、文化策畫人(cultural Impresarios)、文化遊民(Cultural Nomads)、外交人士(Diplomats)等。

這麼多的解釋無疑告訴我們,現今策展人角色轉變得複雜與多元,甚至讓許多人認為"人人都可成為策展人"。或許正因為不瞭解策展人的原義,以至於台灣的策展人定位始終不明確,這樣一來更造成展覽規劃時的分工與溝通困擾。

如果我們拿curator的原意來檢視展覽工作,藏品研究人員或是對文物相關學科專精且熟悉的專業人員才是扮演策展人角色之人,由熟悉文物的學術研究人員配合展覽主題來負責挑選適合展出的物件,並重新排列、詮釋,傳遞展覽資訊。

只是在台灣經常遇到的情況是,在研究人員之外,經常又多出一個策展人。或者,策展人並非由熟悉展品與具有展覽主題學術專業的人來擔任,往往在權力分配的過程中,策展人成為展覽的最高決策者,人人爭相為之,因此,策展人也成為最具名利與權力象徵的角色。

2010年,我參與一項文化園區展示規劃工作時即遇到這樣的問題。研究團隊覺得策展人應由研究團隊擔任,這是由於展覽的主題方向與內容向來也都由研究團隊規劃,然而設計團隊卻另外找了一個獨立策展人來與研究團隊溝通,最後兩方為了工作分配的問題僵持不下,當兩方對展覽內容有意見時,也常以「策展人是誰」的問題爭論「內容由誰主導或決定」等問題。獨立策展人對展覽主題若不似研究團隊如此深入瞭解,若由他主導展覽規劃,有時甚至會出現對文物或展覽主題理解與詮釋的錯誤。

事實上,我個人認為展覽若是已有熟悉文物的研究團隊,是不需要另一個獨立「策展人」存在的。

策展是一項團隊工作,並非可以由一個人做決策的工作,參與展覽規劃的人涵蓋各部門與眾多領域。一個好的展覽應有一個龐大的策展團隊,包括研究人員、教育人員、設計人員和製作人員等相關人員共同參與討論。策展人就由研究人員負責擔任即可。

劉婉珍教授在《博物館就是劇場》書中提到國外策展團隊的演變。

80年代,博物館越來越重視和觀眾之間的溝通,所以教育人員原本是在展覽製作完成之後才加入,轉變成展覽開始就加入討論。90年代之後,更希望展覽能打破與觀眾之間的藩籬,因此加拿大文明博物館特別提出一個展覽規劃管理流程,認為策展核心團隊應該包括文物研究員(curator)、展示設計師(exhibition designer)、專案經理(project manager)和詮釋規劃者(interpretive planer)。

其中,詮釋規劃者扮演著研究人員與觀眾之間橋梁的關鍵角色。詮釋規劃者提供的是非專家的觀眾觀點,確保展覽能夠被觀眾理解,並根據實際的需求進行觀眾研究,規劃與觀眾之間互動的要素,包括活潑的展覽解說、互動裝置、動畫等詮釋媒介(media)。

因此,在我看來,臺灣的博物館其實需要的未必是外部策展人,策展人由文物或藏品研究員擔任即可,臺灣的展覽真正需要的是,「破除隔閡」的詮釋規劃者。(但是美術館的展覽則例外,因為藝術展的獨立策展人有時是比館員更熟悉藝術作品之人。)

由於臺灣博物館內的展覽主題多由館內研究人員規劃、撰擬,再外包給負責展覽設計的公司製作。這些研究人員都是具有博物館主題或藏品相關領域專業的人士。若非由研究人員規劃,展覽規劃者的學術背景也都有著與博物館主題或藏品相關的專業,如歷史學、藝術史學、動物學或植物學等學術背景。事實上,在博物館裡,博物館學出身的人仍算是少數。這樣的情形來自於,早期台灣的博物館被當作學術研究單位,館員都是學者、研究者,對學術研究和文物保存的重視高於對詮釋教育的重視。

展覽由具有學術背景的研究人員規劃,並非錯事,只是策展團隊不應只有研究人員,也不應過於重視學術研究而缺乏觀眾觀點的思考。由於展覽多仰賴展品闡述策展概念,若不能從觀眾觀點思考、重新詮釋,製作出來的展覽與觀眾之間將有很大的距離,有時內容過於深入,也有時太過單調。這樣的展覽容易讓觀眾覺得無趣,甚至有時會看不懂。因此,寧願去遊樂園也不願意踏入博物館,博物館也常常給人一種研究機構或學術機構的距離感。這主要就是在研究人員(策展人)和觀眾之間少了一個溝通的橋樑,或是一個能夠拉近彼此距離的關鍵人物。

鄭又嘉在古美術雜誌〈博物館需要繆思〉一文中也提到同樣的觀點,

他以中國古代藝術展為例,他認為中國古代藝術最需要被詮釋的時機,就是出現在向大眾開放的展覽。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台灣博物館裡的中國古代藝術展,卻最欠缺聯繫著藝術和觀眾之間的「詮釋」者。
對一般觀眾來說,是無法僅由展覽主題或展品的呈現,就瞭解策展人想要傳達的概念或訊息,以至於參觀的重點往往僅聚焦於某個物件或作品,有時難免也會產生誤解。

臺灣的策展團隊,實在是太需要詮釋規劃者或教育推廣人員的存在,以及讓他們的角色能確實地發揮。

博物館學研究所畢業後,我參與多次展覽工作,身在其中,最大的感觸就是,臺灣的展覽與觀眾之間仍有一段距離。追根究柢,就是少了真正瞭解展覽和觀眾想法的詮釋規劃者。

我曾經和一位好友談過這問題,由於她具有台灣文學的學術背景,所以曾有機會擔任某個文學館的策展,策展團隊中也多是文學背景的人員。我不禁開玩笑地對她說:「這樣做出來的展覽,觀眾很容易看不懂的。因為念過博物館學的人策展,和研究人員策展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我們會常常『心中有觀眾』,而研究人員則是『心中有學術』。」

這雖然是玩笑話,但也很真實,朋友也著實贊同我說的話。

所以,回歸正題,不需要再搶著當策展人了,尤其是如果當策展人只是為了沽名釣譽,或是當了策展人卻不明白策展人到底該做甚麼的話,更可以放下對策展人的執著。

如果能成為策展人,需做到對展品深入的瞭解與研究,更需拉近展覽與觀眾之間的距離,時時刻刻考量觀眾需求,正確地將展覽訊息傳遞給觀眾,而非只是展現策展人自我個性。以及,有心從事展覽工作的人,如果想在展覽裡找到自己的定位,不一定非要作策展人不可,做個詮釋規劃人員或專案經理吧!角色會更明確,我想。




((原發表於樂多部落格,自2011年迄2014年經多次撰寫修改而成。因樂多網站關閉而移至此。))

留言

  1. 我一直也認為策展人根本不需要獨立,然後大家都積極的想爭取那個欄位,重要的不是大家參與的過程嗎?在台灣掛名好像真的很重要!
    版主回覆:(2011-05-02 22:48:03)
    策展人這個名字一開始就是為了沽名釣譽而產生的吧..我猜。後來更是變本加厲的被利用了...so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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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寫得好啊!親愛的,大家不是搶當策展人,不然就是要劃清界線。心中有觀眾這件事情有這麼難嗎?哀哀哀
    版主回覆:(2011-05-05 17:42:16)
    哇嗚,被你發現我在這邊亂七八糟寫一堆抱怨文了,哈哈,好害羞。
    真的是不同背景的人在意的事情會差很多,我遇過很多學者、博士策展,每個人都像在寫論文或是百科全書一樣,很令人傻眼,哈哈哈。我們只能繼續努力了,希望有一天大家會早一點看到"觀眾參與"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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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覺得你寫的很好~看完後了解許多。謝謝你!^^
    版主回覆:(2012-06-22 13:44:49)
    只是抒發一下工作心得而已,謝謝你的不嫌棄呢^^
    歡迎多多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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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寫得好棒,姑不論獲利與否,策展的目的就是要讓展品與觀眾產生交流與互動啊啊啊啊啊
    版主回覆:(2012-10-05 16:55:59)
    說的沒錯啊!可惜現今大部分的展覽,只重陳列或展示,而完全無互動或交流可言啊!!我為觀眾感到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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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文中的字字句句皆讓我警醒,過去一直覺得許多藝術展曲高和寡,所以進入大學後並不以成為藝術家為目標,反而希望自己可以為大眾與藝術搭起橋樑,沒想到自己竟也陷入了策展人的迷思,並以此為志,現在我明白,原來當一個好的詮釋者,其幫助遠比獲得最終決定權要大多了。
    版主回覆:(2016-05-10 11:36:55)

    謝謝您的留言,有此領悟,您一定可以成為一個好的詮釋者和策展人,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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